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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施工队人员现场违章事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1日

 时间:2003年12月9日

  一、事 件(一)经过
  2003年12月9日上午,厂部安监人员在#1炉炉顶平台改造现场检查时,发现阜新公司存在以下违章行为:

  1、该队现场安全员在92米平台不戴安全帽,进出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96米平台改造现场打开的孔洞、未完善的走梯,没有设可靠的安全护栏、没有悬挂“注意安全、止步危险、防止高坠及落物、禁止通行”等警示标志。

  3、92米平台检查发现该队现场施工人将工作鞋、饭盒放置在炉安全门蒸汽管道上烘烤。

  4、96米平台改造小组没有召开每天的班前、班后现场会,没有向现场工作人员交代现场存在的危险点变化及其注意事项。

  事件(二)经过

  2003年12月9日上午,厂部安监人员在锅炉现场检查时,发现天成公司存在以下违章行为:

  #1炉零米地面施工现场有一施工人员工作时戴一普通棉帽子,没戴安全帽。

  二、暴露出的问题

  1、阜新公司、天成公司无视厂部安全管理规定,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利。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的意识淡薄。

  2、阜新公司现场安全员本来应模范地执行现场配戴安全帽的规定,而自身却带头严重违章,没有履行好本岗位的安全职责,暴露出该安全员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失职。

  3、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单》的有关要求,暴露出个别施工队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上还有待于加强。

  4、不开班前、班后会,不交代危险点。暴露出个别施工队对《安全工作规定》及厂部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的不到位。

  5、工作鞋、饭盒放置在炉安全门蒸汽管道上烘烤,不利于人身、设备和消防安全,暴露出部分现场施工人员现场安全意识还有待于提高。

  6、锅炉车间作为该项外委工作的甲方负责单位,未能履行好甲方安全职能,监察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阜新公司、天成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强化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

  2、阜新公司、天成公司应正常开展对职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彻底消除思想上的安全隐患,确保人身、设备和消防安全。

  3、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单》中的安全措施要求。召开每天的班前、班后现场会,向现场工作人员交代每天现场危险点变化及其注意事项。加强动态危险点分析,杜绝个人违章、装置性违章行为的重复发生。

  4、炉安全门蒸汽管道等其它高温高压上管道严禁摆放工作鞋、饭盒等杂物。

  5、锅炉车间应加强外施工队伍的现场监察,履行好甲方现场安全监察职能,全面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单》及其安全措施的完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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