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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肥厂“2001.2.27”管道破裂引发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2日

 2001 年2 月27 日, 江苏省盐城市某化肥厂合成车间管道突然破裂, 引起氢气外泄爆炸事故, 死亡5 人, 26 人受伤。
一、事故经过
  2 月27 日16 时45 分, 江苏省盐城市某化肥厂合成车间管道突然破裂, 随即氢气大量泄漏。厂领导立即命令操作工关闭主阀、附阀, 全厂紧急停车。大约5 分钟后, 正当有关人员紧张讨论如何处理事故时, 合成车间突然发生爆炸, 在面积约千余平方米的爆炸中心区, 合成车间近10 m 高的厂房被炸成一片废墟,附近厂房数百扇窗户上的玻璃全部震碎, 爆炸致使合成车间当场死亡3 人, 另有2 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6 人受伤。
二、事故分析
  在这起事故中, 管道破裂大量氢气泄漏后, 已经具备了爆炸的客观条件。根据爆炸理论, 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燃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混合气。管道破裂后, 氢气大量泄漏, 立即形成易燃易爆混合气体, 并迅速扩散。氢气在空气中爆炸极限是4% ~75% , 其浓度达到18. 3% ~59% 就会发生爆轰。二是有能够点燃爆炸性混合气的点火源。当氢气从管道大量泄漏喷出时, 氢气和管道破裂部位急剧摩擦, 产生高静电压。当静电荷积聚到一定量时, 就会击穿空气介质对接地体放电, 产生静电火花, 从而引起爆炸。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 主要在于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存在缺陷, 未能及时发现管道隐藏的事故隐患, 也未能及时维护更换。在防范措施上要做到:
  (1 ) 切实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 对容易造成腐蚀、破损的管道、阀门等, 要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系统检漏, 并利用设备周期大检修之际彻底检修。
  (2 ) 在工厂防火防爆区内严禁明火, 进入该区域人员应穿防静电服或纯棉工作服; 在该区域内严禁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 防火防爆区内电气设施包括照明灯具、开关应为防爆型, 电线绝缘良好、接头牢靠; 防火防爆区内严禁存在暴露的热物体。
  (3 ) 加强相关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提高职工对有关设备危险性的认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规程。
  (4 ) 制定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 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在这起事故中, 如果能及时撤出生产人员, 就会减少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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