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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31日

 

1.事故经过
2010年7月28日上午10时15分,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的南京塑料四厂地块拆除工地发生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重伤,爆燃点周边部分建(构)筑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784万元。
事故发生地位于南京城北幕府路高丽家具港旁。据现场目击者丁先生说,他家离事故发生地300多米,事故发生时,他感到房屋出现了2-3秒的晃动。一股强大的冲击波迎面袭来。起初以为是地震,后来才知是由爆炸引起的。离爆炸地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毁坏严重:屋顶坍塌、玻璃破碎,有的钢筋水泥都被炸开。距离爆炸点50米处的公路上,1辆公交车的玻璃也被震碎,多名乘客受伤;1辆集装箱卡车上面的集装箱板也都震凹进去。爆炸事故造成周边居民住房及商店的部分玻璃破碎,建筑外立面局部受损,  火苗窜起10米高。目击者称,爆炸时可以看到有明火窜起,火势很猛,窜起的火苗大概有10米高。爆炸发生后,喷射的火焰同时也引发了远处其他几个地方着火。可以看到由于爆炸和大火引起的浓烟有十几层楼高。在距离喷火点大概100米左右有一栋房子受到震动后倒塌,附近的群众介绍那是个大约两层楼高的厂房。据说有人员被埋在倒塌的废墟下。
  国家安监总局28日引述江苏省安监局的报告称,当天9时30分许,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附近进行的拆迁作业现场,因施工挖断了丙烯管道造成丙烯泄漏,旁边的一私家车主启动车辆时产生明火引发爆炸。经了解,发生燃烧爆炸的南京迈皋桥原塑料四厂厂内管道系由金陵石化输送丙烯的原料管道,塑料四厂已实施搬迁改造,厂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周边居民大部分已经搬迁。在拆迁施工中造成管道破损、丙烯泄漏。南京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据悉,在事故发生后,南京市检察院已介入爆炸事故调查,该院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检察干警出动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同时,该院渎检部门也派员参加新闻发布会了解情况,以查明此次爆炸事故中是否存在渎职侵权犯罪
2.事故原因
施工人员在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场地平整施工中,挖掘机械违规碰裂地下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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