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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项目部火灾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02日

2012年11月10日下午,焦化项目施工单位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王小东班组在脱硫再生塔高空20米处进行电焊作业过程中,焊渣将脱硫再生塔底部的废弃塑料填充物引燃产生明火。焦化项目部炼焦车间副主任杨昭君发现后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向集团公司保卫消防部报警。接到报警后,保卫消防部立即安排消防救护车前往事故现场。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后,火势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消防人员采取砂土掩埋的办法将剩余明火扑灭,并及时转移了剩余塑料填充物。17时左右完全扑灭。此次火灾对周围施工线路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影响了整体工程进度。经查,塑料填充物为江西萍乡新安工业责任有限公司施工后遗留。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经现场勘查及询问当班工作人员综合分析,此次火灾事故是由于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施工人员在脱硫再生塔电焊作业时,电焊渣掉落在废弃塑料填充物上将其引燃。
(2)间接原因:①焦化项目施工单位江西萍乡新安工业责任有限公司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遗留塑料充填物,为火灾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②露天作业环境下,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材料多为易燃材料,遇到明火后极易引起火灾。③施工单位未制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能发现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④作业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合理,在火灾发生初期不能够使用灭火器材对火灾进行有效控制。
3、防范措施
(1)加强现场作业的管理,通过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对特殊作业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四不动火”原则执行。
(3)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的巡查,加大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的处罚力度,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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