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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工厂动火安全措施不完善引发着火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02日

1、事故经过
×厂3#气柜于1992年5月8日停用大修。在施工作业前已对气柜内可燃介质作了氮气置换十天(兼置换水槽水二次),8月6日,拆开DN500进口阀,从该处给蒸汽吹扫(并用水垫油流出),三天后停蒸汽,交检修进行防腐和其他项目施工作业。8月25同上午又拆开DN600阀门,并清扫干净积存物。16:30分用蒸汽从DN500法兰处再吹扫,同时用水垫油流出。8月26日上午8:30分,会同检修公司、油厂安全处、车间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进出口方箱打开清扫动火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决定:①垫出来的少量油及聚丙烯粉末要清扫干净;②动火时继续用水冲洗,并加蒸汽掩护。措施落实后,l4:30分施工人员边入现场,15:30分正式动火,先在方箱南边用火焊割开一个Ф200的孔,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15:38分,当用火焊在方箱北边开孔时,箱内着火,监护人和现场的车间安全员用蒸汽及灭火器灭火,未能扑灭,即通知消防队,消防人员于16:20分将火扑灭。火灾烧坏导气管、方箱防腐层及气柜壁、气柜顶部分防腐层。
2、事故原因
(1)方箱内仍有凝缩油,在没有确认方箱内是否存在可燃物的情况下未做气体分析违章动火。
(2)方箱设计、制造不合理,没有任何开口可以清理箱内积存物;对气柜防腐层、方箱内积存物分析不够;在上述特殊容器特殊条件下动火,采取的措施不够完善。
3、防范措施
(1)气柜、方箱要置换合格,沉积物要清扫干净,动火前必须采样气体分析合格。
(2)导气管口要用石棉布盖住,减少导气管抽力。
(3)动火前先往方箱内灌一层泡沫或通入蒸汽掩护。
(4)动火时,气缸内和气柜顶不能站人。
(5)必须设置专人监护动火作业。
(6)在特殊容器特殊条件下动火,要申请消防中心派消防车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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