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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程不执行、炉火伤你不留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02日

2004年5月21日10时10分,动力厂发电作业区锅炉运行丁班班长吕某某(男、52岁)在与班组成员焦某、李某、李某等人进行1号35吨燃气锅炉零米操作层手动点火操作时,锅炉炉膛突然发生爆燃,造成吕某某面、颈部浅2度烧伤,烧伤面积8%。
事故原因
(1)违反燃气锅炉点火安全操作规程,先送气,后点火,造成可燃气体在炉膛内爆燃;
(2)设备存在缺陷,不能实现原设计的远方自动点火;
(3)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低,安全素质差;
(4)缺少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事后语:安全操作规程,我们每个员工都要牢记,多人联合作业,作业指挥更要严格执行规程。对于危险岗位作业,安全确认和安全监督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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