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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热电厂容器内焊接充氧气通风工作人员被烧死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03日

【事故概况】
6月8日8时40分秦皇岛热电厂锅炉管阀班焊工班共5人对#3炉定排扩容器围极进行焊接工作,考虑容器内通风不好,向扩容器内充氧气,安全员及在场工作负责人等其它人员不但没有提出疑,问却一起动手向扩容器内充氧、.9时二又分左右,工作负贡人张某某的手套被焊花引燃,并没有引起张本人及现场安全员.的警惕,随后工作负责人离开人孔!刁处,容器内两位焊工继续工作时,火花引燃魏某某衣裤,因容器内氧气浓度高助燃迅速,焊工张某帮助魏某扑火时,自身衣物也引燃,高某见火扑不灭,拉魏某没拉动。随即爬出扩容器(此人受轻伤)因扩容器内烟气大一时无法进入,又无灭火措施,11时左右,魏某才被从扩容器下部割孔敕出。人早已被烧死。。
【爆漏问题】
1.现场施焊人员严重违反《实现》(热机部分)第381条等相关在容器内工作“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等规定。
2.安全意识极其淡薄,现场工作人员没有一人对向容器内充氧气提出异议,且一起群体违章,结果是“自己伤害了自己”。
3.现场监护形同虚设,工作负责人思想麻痹到了极点,一起帮忙向容器内充氧,手套着火仍不中止工作,更不用说监护别人,完全失职。
4.工作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有严重漏洞,没有采取安全通风及灭火措施。
5.特种培训、安全培训以及班组安全学习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两天前焊工班安全活动中记录着“安全第一,要遵章作业,不要麻痹大意”,但仅两天,行动完全是另一样,没有结合专业的特点、工种的特点,作业的环境在干活前学习《安规》相应部分。
【吸取教训】
1.检修人员作业前必须结合专业的特点,工种的特点、作业的环境,学习《安规》的相关部分,用以完善安措,决不能搞形式主义。
2.对特殊环境下作业,如容器、粉仓、油罐、酸碱罐、地下通道等亩关的安全措施必须要针对作业对象的特点来制定,由车间专工亲自制定并由车间主任雷查后,报安监处批准后实施,必须把住安全措施关。
3.生产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班组培训及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活动要落实到实处,杜绝走过场和不负责的虚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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