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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会展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案例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25日
一、情景描述
某会展中心工程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24m,总建筑面积98000㎡,钢桁架结构,耐火等级一级。该建筑一层层高12m,建筑面积85400㎡,主要使用性质为登录大厅、主会议厅、六个展览厅、厨房及设备用房;二层建筑面积12600㎡,主要使用性质为会议室及设备用房。该建筑根据使用功能的特殊需要,共划分为15个防火分区;其中,首层10个防火分区(见图3-43-1),二层5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均大于5m。本项目除防火分区划分、疏散设计不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而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之外,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均满足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在本项目的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中,为了解决登陆大厅内部疏散距离过长、二层会议室楼梯在首层无直接对外出口的问题,将首层大、小展厅之间的多条通道通过防火墙、防火卷帘分隔,火灾时自动加压送风构成安全疏散通道。针对展厅防火分区面积扩大问题,通过提高烟控系统的设计水平,并经数值模拟确保火灾时人员能够安全疏散来解决。
 
图3-43-1 一层防火分区示意图
二、案例说明 
本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一)性能化设计评估的管理流程。
(二)性能化设计评估消防安全总目标的确定。
(三)火灾场景的确定原则。
(四)不同类型建筑的火灾荷载密度确定。
三、关键知识点
(一)性能化设计评估的管理流程
1.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 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成审。对经初审同意的,书面报送省级公安消防机构。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作出是否同意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复函。
3. 建设单位委托符合条件的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
4.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共同研究确定消防安全目标及性能判据。
5. 对于性质重要的工程项目的性能化设计评估,可根据需要,由另一家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进行复核评估。
6. 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召开论证会的材料。
7. 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成初审。对经初审同意的,书面报送省级公安消防机构。
8. 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作出是否组织专家论证的决定,如同意则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9. 当专家组认为设计方案存在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或专家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时,应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再次组织专家论证。
10. 专家论证会组织单位应将专家组论证意见形成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并印发有关单位。
(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目标
1.减小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2.在火灾条件下,保证建筑物内使用人员以及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3.建筑物的结构不会因火灾作用而受到严重破坏或发生垮塌,或虽有局部垮塌,但不会发生连续垮塌而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减少由于火灾而造成商业运营、生产过程的中断。
5.保证建筑物内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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