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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营造安全生产依法监管的良好环境

作者:张彪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25日

前段时间,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曾以“中介乱象:安全培训背后的秘密”为题,曝光某县安监局涉及培训违规收费等问题,受访局长解释“有一部分培训费用弥补全县安全监管经费的不足”。擅自提高许可条件搭车收费、放任违规培训,的确严重损害了安监系统公信力。设想当地政府若能全额保障安全监管经费,那位局长或许不会冒着违纪撤职风险、动起歪点子。

  同样而言,作为身处一线的安全监管人员,免不了直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假如抱有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对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出了安全事故自然难逃失职之罪过;若是怀揣公心严监管,与各类违法行为针锋相对作斗争,如果缺少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支持,遭遇类似“桑树坪事件”的暴力冲突便不可避免,监管人员在胡搅蛮缠的违法业主面前“吃个哑巴亏”也属正常现象。

  如此一反一正两个典型事例,也道出了基层安监部门的履职苦衷。正是某些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有偏差,在招商引资中放松安全准入门槛、在搞活地方经济上对安全监管设置障碍,也就加剧了地方安监执法“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现实困境,“全国尚有5个地市和98个县没有安全监管部门,17个地市和306个县没有建立执法机构,全国3312个经济开发区也仅有54%设立安全监管机构”的具体原因也可归咎于此,加快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环境已是迫在眉睫。

  经济发展新常态,改变着安全监管总基调。简政放权新要求,改写着依法治安新格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必须成为企业守法经营的主旨目标,《安全生产法》已为保障安全发展的强有力法律武器。

  国务院出台《通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不仅是对各地安监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再度重申、经费保障机制再次明确,也更加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及其监管人员务必主动适应新常态、顺势而为抓监管,以追求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以护航安全发展的履职自信、以捍卫法律尊严的执着追求,不负国家厚望与重托,时刻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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