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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安监人要常照三面镜子

作者:代兵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8日

 前不久在北京开会专门到西单图书城,买了一本吴晗的《历史的镜子》,书的封面印有唐太宗:“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字句。结合当前推进的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安监干部要求。笔者认为在基层做一名知法、守责、党性最强的安监人,必须立足本职,常照三面镜子,做到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的“心正眼明、脚勤手净”好干部。

   做安监人一要常照法律的镜子。镜子的特点在于一个“实”字,能够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胡锦涛总书记就曾经说过:“衡量一个组织工作干部是否合格,首先要看他是否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因此,安监干部一定要经常用法律的镜子照照自己,修正自己。这也是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安监干部本身就是依法治安、依法行政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所有的监管对象都在跟着、看着、比着,这就要求我们安监人必须经常反省自己的法治观念强不强,依法治安的信念是否坚定,执法程序是否正确;经常对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制度的要求,检查、剖析自己的言行举止,谨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事关安监部门的形象和声誉,我们安监人绝不能因为个人的小节而失安监组织系统的大体。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常监管中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安,遵守诺言,讲求信用。

   做安监人也要常照标准的镜子。标准化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可运用到生产、开发设计、管理等方面,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工作方法。作为一个企业能不能在市场竞争当中取胜,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能不能在市场竞争当中发挥作用,这决定标准化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存在价值。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难就难在如何把企业标准化管理意图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相统一。在日常监管上,安监人要用全面发展系统的眼光看人看事,要不断增强鉴别力,不断砥砺辨认安全管理标准化的眼光,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练就一双“慧眼识标准”的本领。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常照标准的镜子,对标管理、对标监管企业对标生产、对标操作,提高企业全员标准化意识,做到让标准成为习惯。

   做安监人还要常照安全生产事故的镜子。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每一次事故总会有调查结果,处理决定。安监人要常照事故的镜子,对照事故的调查结果,处理决定寻找事故发生的规律。在安全生产中,往往有些小事,只要我们多用点心、多动一下手,就可以顺手做好,从而就能保障我们的安全。但因为是“小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酿成祸灾。每个人行为细节是否安全,规章制度都有明确规定,大家也都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但就是有人不在意,在安全认识上存在误区,掉以轻心。常照事故的镜子可以警示我们事故就在身边,时刻不能放松安全生产。

   安监人要经常用这三面镜子照照自己,在“照镜子”的过程中,要面对可感、可知、可学的鲜活样本,找不足、补短板。用责任标准度量自身,不断的对照修正自己,就能使自己不断走向成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笔者期待更多的安监人要常照三面镜子,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安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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